委托购房公证
资料来源: 上海市公证协会标准化申请指南,代码 01030130(Q/SHGZ,2018)
本公证证明什么
公证机构依法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购买房屋行为的真实性、合法性——受托人可代为签约、付款及办理产权登记。身在境外的买家常以此委托境内亲友完成购房手续。
谁可以在上海申办
住所地、经常居住地或委托书签署地在本市的申请人;法人或其他组织亦可凭主体资格文件申办。
需要准备的材料
- 公证申请表(现场填写并签名)
-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——中国护照、外国护照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港澳居民身份证等
- 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(现役军人、境外人士除外)
- 户籍不在本市时的在沪居住证明——本市居住证、本人或近亲属的房产证、租房合同或工作单位证明等
- 法人或其他组织申办的: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、同意购房的决议文件、公司章程及有权签字人身份证件
- 监护人身份证件及监护权证明材料(申请人为无/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)
- 购房合同或订金协议(须明确购房地址)
- 委托书文本,份数为所需公证书份数加一——可委托承办公证员代为起草、修改
- 受托人身份证件(无法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)
具体要求因个案而异——协调员会在您前往公证处之前确认您的个人材料清单。
费用与办理时限
- 公证费:自然人每件300元,法人或其他组织每件500元
- 公证书副本:每本10元
- 受理审查:3个工作日内;公证书一般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
以上为上海市公布的政府定价标准(2017/2018)。协调员会在您办理前确认最新费用及翻译费。
在境外使用
中国已于2023年11月加入海牙《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》。在缔约国(美国、日本、大部分欧洲国家等)使用,公证书办理附加证明书(Apostille)即可,无需使馆认证;在非缔约国使用仍需领事认证。请告诉协调员使用国家,我们会安排正确的认证流程,并按接收机构要求准备认证译文。
合作服务方位于上海。公证行为由公证处的执业公证员作出——本站负责讲清流程并对接服务,本身不是公证机构。
咨询您的文件